学院自2004年实施二级管理方案以来,充分调动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,较好地实现了责、权、利的统一,有效地推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为了更好地发挥二级管理的作用,提高部门经费的使用效益,并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,制定二级管理实施细则:
一、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的管理与结算:
全院各部门在使用日常公用经费时,必须遵守财经纪律和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规定的用途,节约使用各项经费。
1.各部门在使用日常公用经费过程中,如出现超支,原则上应停止该科目本年度经费支出,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列支的,需由院长审批并在部门基金中列支。
2.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所有科目年终结算有结余的,按结余数结转到下一年度;年终结算出现超支的,其超支部分仍由部门基金冲减,抵扣之后仍出现超支,则在下一年部门基金中扣减。
二、部门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结算:
全院各部门的专项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预算执行,专款专用,单独核算。
1.各系部的实习实训经费、就业指导费和学生活动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,该笔经费的使用和支出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审批。年终如有结余,按结余数的50%结转到下一年所在系部的相应科目中;如出现超支,则在下一年的相应科目中扣减。
2.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设立的代管经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,该笔经费的使用和支出仍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审批。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超支,必须由院长审批后方能报销。年终出现结余或超支不计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。
三、部门基金的管理和结算:
1.各职能部门基金主要包括部门假期岗位津贴、按照学院规定提取的管理费、年终目标考核和上年部门基金结余等。
2.系部基金主要包括系部成教经费、按照学院规定提取的管理费、系部课时费和岗位津贴、年终目标考核奖励和上年系部基金结余等。
部门基金属于机动资金,为了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,部门基金应保持一定的余额,即基金不能出现超支现象。
四、其它规定:
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,科学合理安排部门资金,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经费的效益。
1.全院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学院预算的经费使用途径列支费用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报学院领导研究决定。
2.全院各部门发放给职工(或个人)的补助或津贴,除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外,还需经院长审批后方能列支。
3.实行目标管理的成教处和中专部按照学院相应的规定执行。
以上补充规定与学院其它管理制度有冲突的,以本补充规定为准。